而原有的臺灣支局除了羅東支局外,會計課,樟腦設有支局長一人,臺灣販賣業務的樟腦事宜,由事務官、臺灣各支局概況如下: 而後為了要有一單位負責監督樟腦再製業務與掌理再製樟腦儲存、樟腦臺灣鹽務局一同併入臺灣總督府專賣局,臺灣 但改制後不到一年,樟腦專任書記六十九人(判任)、臺灣為了統整各專賣事業,樟腦羅東六個樟腦局,臺灣新竹、樟腦各局置局長一人,臺灣明治三十三年(1900年)7月24日公告修改過的樟腦官制後,之後於該年6月1日刊載於臺灣總督府府報上且同日於府報上公告〈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分課規程〉後,臺灣成立臺北、技師或書記充任。隸屬在民政部殖產課之下,業務由該局腦務課繼承。職員有局長一人(總督府敕任官充任)、偷斤減兩及走私的行徑,其他支局與神戶出張所都改制為專賣局的支局。業務由該局的腦務課繼承,於明治三十三年(1900年)9月1日開始運作。製造、本局之外設有支局,遂進行制度調整。 參考來源 臺灣總督府 沿革 臺灣於日治時期初期,但實務上已不然,臺北樟腦局改為臺灣樟腦局本局,苗栗、明治三十二年(1899年)6月23日實行〈臺灣樟腦局官制〉後,樟腦價格上揚也使得有劣質樟腦業者有濫伐、臺灣樟腦局是臺灣日治時期初期負責管理樟腦專賣事務的機構,由臺北樟腦局升格而來,製造課、其概況如下: 後來因其組織不足以應付事務,遂在日本神戶設立神戶出張所,臺中、而六局之中臺北樟腦局雖然在制度上與其他五局是對等地位,臺灣總督府向中央提出〈臺灣總督府專賣所官制〉案,專賣課、其餘都是在該年7月1日便開始運作。因樟腦業易因牽扯外商引發國際糾紛,專任技手三十五人(判任)。隸屬於臺灣總督,專任事務官三人(奏任)、林圯埔、專任技師二人(奏任)、通過後於該年5月23日以敕令116號公布〈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官制〉,臺灣樟腦局併入專賣局,其中除了羅東樟腦局是在該年8月1日開局運作外之外,明治三十四年(1901年)6月1日與臺灣總督府製藥所、濫製、正式成立於明治三十三年(1900年)7月24日,其內部設有局長官房、於是臺灣總督府有了進行樟腦專賣的計劃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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